你好,未点接受撤回现在系统试一下,如果不行咨询主管部门操作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如果企业没有上报的话,可以通过企业系统打回。或者企业超过20天未操作,也是可以退回的。如果企业上报了的话,那就没法退回了。也不用给住建部发邮件,住建部也不能退回的。
只能通过企业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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