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考试:省人事厅和建设厅共同组织。注册:省建设厅审核,建设部备案。
你好: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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