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已注册的需注册的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如未注册的需在当时报考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准考证号,有复印件最好。而后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造师事务的办公室。由负责人员,再交具省主管部门。最好事先与省、市、区等主管部门,打好招呼后,再办理。
挂失也没有用的,因为你这个证书的注册关系还在该公司,该公司不在网上点“同意”你就没法转注册和注销。如果对方肯定不给那你只有仲裁和诉讼解决了。
直接去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里面的 建造师注册办公室办理挂失以及再注册手续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首先,挂失,然后再补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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