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扩展资料:1、公告时间测试结果通常在测试结束后2~3个月公布。请关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的结果查询栏。2、管理模式(一)“二级施工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三科考试的,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全部通过;获豁免参加考试者,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该科目考试。(2)二级施工人员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者应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时以应使用证书作为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3、资格标准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总分的60%。二级施工人员考试各学科资格标准初步统计如下:“工程规范及相关知识”为45分至60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45分~72分;“工程管理与实践专业”根据学科和省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