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填写二级建造师挂失申请表,交注册单位盖章后,上报当地主管部门(注明:挂失必须登报声明,带好挂失声明有效证件)。2、主管部门确认后,再由本人或单位去省建设厅 重新办理。所需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一式两份,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的提供)。
首先要通过媒体(指定报刊)公告,然后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四川是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你所在的办理单位你应该清楚,就是你原先办证的单位
法律分析: 需要先挂失:在哪里领的证,就在哪里补办。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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