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考多个专业,但是不能同时报考,作为增项进行。目前来讲没有数量限制。按国家住建部考试规定,第一次报考一级建造师必须报考四科全科,并选择十个专业中的一个,也就是必须报考一个专业+三个公共课,不允许同时报考二个专业。报考第二个专业是在四科全部通过的情况下,并获取了一建证书时,只能在第二年度才可以报考增项,即报考第二个专业。在四科没有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是不能报考第二个专业的。
一级建造师关于增项专业暂时没有该项限制,具体以当年度考务通知为准。
一级建造师可以增项10个专业。其实,《注册建造师管理文件》对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暂时并没有数量的限制,也就是说,报考增项如果有能力,10个专业都考也可以。目前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中,施工总承包资质众多,对各种资质专业诸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铁路、港航、机电这些都有需求,并且对每一个增项都有适当的奖励政策。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十大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比较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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