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表格来源: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注意事项: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一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一致。资格证书编号、签发时间与资格证书一致;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齐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要满足半年以上有效期。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注意事项:注册人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同时提交《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来源:通过人事局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注意事项: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提交证书编号页、照片页。四、学历证书复印件注意事项: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满足注册专业要求,详见《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五、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来源:与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一页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反面复印需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六、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