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可以报考多个专业,但是不能同时报考,作为增项进行。目前来讲没有数量限制。按国家住建部考试规定,第一次报考一级建造师必须报考四科全科,并选择十个专业中的一个,也就是必须报考一个专业+三个公共课,不允许同时报考二个专业。报考第二个专业是在四科全部通过的情况下,并获取了一建证书时,只能在第二年度才可以报考增项,即报考第二个专业。在四科没有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是不能报考第二个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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