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自动注销,但你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已失效。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所需提交资料: 注销注册申请表(企业注册系统申请后直接打印,贴相片);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办理条件之一的证明(离职证明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 ☆ 市属企业到市级核验原件,再到省级交件。 *以上书面材料份数按一式二份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