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1、正高级工程师: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3、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2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助理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