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首次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工作证明(在申请表中填写“公司意见”栏并加盖公章);
(4)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本年度建筑工程师二级资格考试登记表(新报考人员);
(6)如实填写省级人员考试登记信息卡;
(7)部分免修科目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复印件,以及一、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注册建造人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向两个以上单位申请登记的;
(三)不符合注册建筑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条件的;
(四)已经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从事专业活动被判处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六)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申请刑事处罚登记之日止,未满三年的;
(七)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止,被吊销登记证书未满二年的;
(八)在申请登记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的条件;
(十)65岁以上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登记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