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时间是28天的。
一般来说,工程的索赔程序有以下五步: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扩展资料
工程索赔的原因和条件
1.原因
①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②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另外还可能是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③合同变化;
④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
⑤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2.条件
①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
②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
③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