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初选。从2010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第二阶段,复选。从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第三阶段,定选。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和复选合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划定参选线,对取得参选资格的学生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根据高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注意事项
1、空军招飞录取工作在7月9日前结束,不影响考生报考其它任何军地院校的录取。
2、飞行学员由空军统一招收到空军航空大学(属空军一流大学)飞行指挥与技术专业学习,学制4年,毕业后分配到空军各航空兵部队任命为飞行军官。
3、参加报名考生体检期间的差旅费(硬卧以下)、食宿费均由空军负责。
4、报到时,请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洗漱用品。
二、招收培养模式
新生入校后,空军航空大学组织军政基础集中训练和体验飞行,并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筛选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送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地方高校培养。
普通高等学校负责文化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理论教育,空军航空大学负责飞行专业理论及实践教育,时间分配由空军航空大学与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
期间,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停止“双学籍”培养,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补充选拔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