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工程师职称是在2018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中被取消的。这个决定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均衡发展,以及打破行业壁垒,促进人才流动等方面的考虑。取消非公有制工程师职称的决定,引起了一定的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歧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做法,会导致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人才流失;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促进公平竞争的措施,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促进技术创新。无论怎样,取消非公有制工程师职称已经成为现实,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人才也应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获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这也提醒我们,要不断推动制度创新,为各种形式的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公平的环境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