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批准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
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2、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专业岗位工作。
4、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参加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是各用人单位聘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工程师系列职务的前提。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与会计、经济师、税务师、律师、建筑师等资格考试一样,属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实施。该办公室设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和考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并设立当地的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当地的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