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在本市不少年轻白领眼中已变成陌生的名词,但日前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相关政策中,职称重新成为重要的考评因素。记者了解到,虽然政策细则还未出台,但不少“新上海人”已经开始准备相关职称考试。在日前出台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相关政策条件的第四条要求,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在本市某知名外资IT企业工作5年的吴先生说,公司对职称并没有要求,面试、升职时都只对个人技术和工作经验进行考评,所以虽然已经符合相关要求,但他并没有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出台后,作为“新上海人”的吴先生对比了自己的情况,除了离居住7年要求还有2年外,就只有职称达不到要求。吴先生说,虽然有激励政策规定,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四条限制,但相关细则还未出台,自己是否能达到这个标准还是个未知数。为了2年后能够达到要求,吴先生已经报名了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除了没有户籍的“新上海人”报了名,一些本地人也报名了。“既然职称还是一个重要的考评标准,考了也没坏处。”记者昨从相关培训机构获悉,今年职称英语考试本月就要进行,报名工作去年年底已结束。不少白领只能提前准备明年的考试,所以职称英语的培训人数大幅上升。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相关人员预测,“职称热”在即将进行的考试中很有可能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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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满5年以上。二、报名手续:(1)持两寸近期蓝底彩色照片4张;(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3)按职称申报的要求,填定内容;(4)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一份;(5)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三、评审过程1、个人各种资料汇总整理初审。2、上报人事相关部门审查、评审。3.初级、中级、高级均有破格申报名额
评助理工程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具备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践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通过检查; 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位,并完成工程和技术岗位的一年试用期,并通过检查; 大学毕业,从事技术人员两年以上; 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技术人员超过四年。需要提交的材料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申报程序及手续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道德,能力,勤奋和成就进行全面评估。 如果通过评估,相关材料将报告给该市的人才市场。4.资格证书和资格证书将在市级职称审查后签发。
你可以自己报考或参加初次认定。你所在单位不管职称的话,你可以将你毕业档案放在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要收取寄档费和管理费的。如你是本科工作满一年后(大专生是三年后),人才交流中心会给你办理档案转正手续,并且可以按规定参加人事局的大中专生职称初次认定,不需要考试,可以认定初级职称,按你的专业,可以认定建筑类助理工程师。按广东省的规定是每年每个月都可以参加认定。要参加考试类职称的话,你可以参加建筑师资格考试,这一类只需要到你所在地的人事局职称科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即可。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四)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全国各地的报名条件: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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