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四)试点工作要求
北京是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试点地区,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继续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3月28日 。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建议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2022年北京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通知。
2.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2年5月10日至15日 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免费下载。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生可于2022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精神,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4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首场参考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考试报名流程图
附件2: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安排,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考试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一)科目设置和专业类别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成绩有效周期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新旧考试过渡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根据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三、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在我省报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四、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29日(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注意事项:①报名期间,考生修改考试信息或找回个人账号密码,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后,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网办事项,进行在线申请办理。②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2.报名资格核查(1)在线核查。报名时选择告知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通过在线核查方式进行,不再到现场核查。 (2)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⑤撤回申请的;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现场核查的考生须在3月22日至3月29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报名资格核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材料清单: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④工作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社保清单证明文件各1份;⑤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作在海南的其他证明文件各1份(省外户籍人员)。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咨询电话:65323562。3.网上缴费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在3月22日至3月29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根据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注意事项:(1)缴费后未能显示缴费成功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2) 需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步骤一: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步骤二: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自行下载打印。五、打印准考证5月6日至5月13日,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七、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在相关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二)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1.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2.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网址:.电子证书下载地址:()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九、联系方式(一)报名资格咨询: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咨询电话:65323562。(二)考试考务咨询: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65375001、65338399、65339752、65351474。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