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1.专业考试(上)2.专业考试(下)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合格标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下午分数合计满40分(试卷满分80分)。09年的应该是48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