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1) 本人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一寸照片两张; (5) 教师、会计类专业需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6)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初聘) (7) 呈报表中所填写的学历信息必须是所有正式毕业的学历,包括后学历信息(成人、自考、函授等教育学历) (8) 具有后学历人员初定职称时,必须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单位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其之前未办理过初定职称手续)。档案在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由档案科出具证明; (9) 新单位在办理相关职称手续时需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另外需要参加公修课考试,拿到继续教育合格证才能参加职称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