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工程师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个科目,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为主客观混合题。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题型为2道多选题+4道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全部选择题中,有8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20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的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间为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即: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