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各设区市人事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职称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申请补办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设区市级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证作废声明,并提供该报纸,以及个人档案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再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人员登记表》。
原单位出证明,去市人才信息中心 补办。
没关系的,有复印件或者是原件吗?纺织一个一摩一羊的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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