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经过培训也是可以的,只是,可能培训会比较系统点吧,我也没有培训过的准备当然好好的看书喽,最好有个考试大纲,这样不至于太盲目了在就是口试是分五条线路:选好线路把那17篇导游词背的滚瓜烂熟,估计应该差不多的到时关注报名时间,别错过了就行,现在可是一年只有一次的一、组织形式:在太原市统一组织。 二、口试方式:室内模拟讲解形式。 三、口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弃考。 四、口试内容:根据《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考试内容共涉及5条线路,考生可任选其中一条进行准备。讲解内容分为景点讲解、沿途讲解和专题讲解,共15分钟,其中景点讲解6分钟,沿途讲解4分钟,专题讲解5分钟。每条线路包括5个旅游景点,要求考生通过抽签决定所要讲解的内容。沿途讲解、专题讲解的内容在考试范围内随机抽取其中一项内容进行考核。口试总分100分,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沿途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仪表礼仪,分值比例为3:2:2:2:1。 5条线路分别为: 1、古建宗教游 2、晋商文化游 3、寻根觅祖游 4、黄河文明游 5、太行山水、红色经典游 考生讲解内容分别为: (一)古建宗教游 景点讲解: 1、云冈石窟 2、悬空寺 3、应县木塔 4、显通寺 5、佛光寺 沿途讲解(大同—应县—浑源古建宗教游;太原—定襄—五台佛教文化游;大同—朔州—代县长城边塞游): (1)大同概况 (2)金沙滩古战场 (3)塔建筑文化 (4)跤乡挠羊赛 (5)明代长城 专题讲解: 专题一: 山西这方土 (1)文明摇篮、史前三圣 (2)气候物产、民俗风情 (3)风云人物、文人墨客 (4)名胜古迹、名山大川 专题二:山西古建筑 (1)山西是中国古建筑博物馆 (2)山西古建筑的构造 (3)山西古建筑的环境美学 (4)山西古建筑保存众多的原因 (二)晋商文化游 景点讲解: 1、晋祠 2、乔家大院 3、平遥古城 4、双林寺 5、王家大院 沿途讲解(太原—平遥—灵石晋商文化游): (1)榆次老城 (2)太谷概况 (3)祁县古城 (4)平遥概况 (5)灵石风貌 专题讲解: 专题一:山西这方土 (1)文明摇篮、史前三圣 (2)气候物产、民俗风情 (3)风云人物、文人墨客 (4)名胜古迹、名山大川专题二:山西的商人 (1)晋商的兴起 (2)晋商的特点 (3)晋商的历史贡献 (4)晋商的衰败及启示 (三)寻根觅祖游 景点讲解: 1、普救寺 2、关帝庙 3、永乐宫 4、尧庙 5、大槐树 沿途讲解(运城—侯马—临汾寻根觅祖游): (1)文明摇篮古河东 (2)舜都蒲坂话名人 (3)禹都安邑今夏县 (4)华夏文明源黄河 (5)大禹治水凿龙门 专题讲解: 专题一:山西这方土 (1)文明摇篮、史前三圣 (2)气候物产、民俗风情 (3)风云人物、文人墨客 (4)名胜古迹、名山大川 专题二:山西古壁画 (1) 唐代及五代的寺观壁画 (2)宋、辽、金时期的寺观壁画 (3)元代的寺观壁画 (4)明清两代的寺观壁画 (四)黄河文明游 景点讲解: 1、芦芽山 2、玄中寺 3、碛口古镇 4、酒都杏花村 5、壶口瀑布 沿途讲解(太原—忻州—宁武黄河文明游、太原—汾阳—碛口黄河风情游): (1)忻州概况 (2)宁武概况 (3)果乡醋都话清徐 (4)文学大师罗贯中 (5)黄河黄土说吕梁 专题讲解: 专题一:山西这方土 (1)文明摇篮、史前三圣 (2)气候物产、民俗风情 [整理](3)风云人物、文人墨客 (4)名胜古迹、名山大川专题二:山西的食俗 (1)山西酒 (2)山西醋 (3)山西面 (五)太行山水、红色经典游 景点讲解: 1、藏山 2、黄崖洞 3、八路军纪念馆 4、太行山大峡谷 5、皇城相府 沿途讲解(晋城—长治—武乡太行山水游,太原—阳泉—左权红色经典游): (1)中共创建第一城 (2)左权将军与辽县 (3)太行明珠数晋城 (4)长治概况 (5)太行山水名胜多 专题讲解: 专题一:山西这方土 [整理](1)文明摇篮、史前三圣 (2)气候物产、民俗风情 (3)风云人物、文人墨客 (4)名胜古迹、名山大川专题二:山西的民俗 (1)居住民俗 (2)特有节庆 (3)婚嫁习俗 (4)山西民歌
D1天19点N203次火车北京西——临汾 D2()早8点到临汾,11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尧庙汽车站。搭8点50分到吉县中巴,12点35分到吉县。简单午餐。1点20分搭吉县到陕西宜川大巴,2点15分到壶口镇(黄河大桥头),。桥头立一石碑,“黄河壶口瀑布”。从售票处到瀑布还有4公里,沿黄河岸边徒步。瀑布边有一龙洞,。据说龙洞是观瀑的最佳点,可惜洞口锁住,看样子已经锁了很长时间了。在黄河对面,属于陕西地界,有一白色的宾馆,十分碍眼,有悖和谐。徒步回到壶口镇,已过5点。已经没车回吉县。旅游淡季,壶口镇很冷清,有住D37点半起床,8点半出门,走到汽车站,搭9点班车从吉县到临汾。中途堵车绕道,1点到临汾。11路到火车站,买4528次到平遥,。火车站简单午餐。14:57分开车,17:40分到平遥。徒步进平遥古城,途中以面带微笑“谢谢,我已经订好了”摆脱了N个蹬三轮介绍旅馆的。明月悬空,平静的古城看起来美极了!不知不觉转到南大街(明清街),抬头看到“金井楼宾馆”,觉得名字很熟悉,才想起有多个携程网友提及。于是进去,看房,把一所谓标间(土炕、单独卫生间、24小时热水)砍至30元,老板娘边开票边发牢骚:“你太会砍价了”,我笑而不语,心中颇为得意。安顿清楚,已过7点,拿着相机和手电再次出去逛,顺便吃晚饭。西城门外有间两个年轻女孩开的“麻辣烫”,巨辣!没吃完就落荒而逃。令号称走遍四川湖南都很适应的我对吃辣的自信心大打折扣。D4()7点起床,出门到处转转。8点40分回到金井楼,9点半左右退房。就在金井楼租辆自行车5元/天,直奔离城区6公里的双林寺。偌大寺院()就我一游客,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回到古城已过11点半,在北城门外一叫“胖姐面食店”午餐。饭后骑自行车继续逛,主要是几个城门,文庙、城隍庙等,还到一些游客一般不会去的偏远小巷,看到一般平遥居民真实生活的一面。2:30左右回金井楼还自行车取行李,徒步去火车站。乘4:06分 7806次火车(7元),6点半到太原。D5(12月17日)7:15起床,8点出门。走路回火车站,搭848路(2元)到晋祠。周末,游客不少,狂蹭导游。11点出晋祠,坐804路(2元)到火车站,倒615路(1元)到东客站12点20分到。由于淡季,中午12点以后到五台山的班车都被取消,只好搭12:45到忻州,18元,2点到。打出租6元到七一北路汽车站,还是无车。徒步15分钟,到转盘十字路口,拦过路班车。3点钟,搭上一去五台县(注意:不是五台山)过路中巴,10元, 4点半到。上山(去台怀镇)已经没车了。这时一小面包停在面前。车上有3个男青年,说顺路可搭他们的车上山,讨价还价后,说好15元送我到台怀镇白塔下。当车快到进山费收费处时,他们提出把90元进山费给他们,他们负责通过收费处,我不同意,他们威胁要把我撂到半路上。最后达成协议,80元全包。但快到台怀镇时,这伙人又出名堂,说客车只到长途车站,如果要到白塔附近,要加钱。因为此前我已看到4公里到台怀的路标,同时后面路段的路灯很亮。我决定下车徒步。在他们的诧异眼神中,我摔给他们80元钱,顺便记下他们的车牌号码,扬长而去。一会儿,另一过路小面包要免费送我,我摆摆手拒绝了。因为五台山上,我不相信“免费”。30分钟后(晚7点),到镇中心,到“内蒙古饭店”用晚餐。经他们介绍,随后在“铁路宾馆”(注意不是“铁道宾馆”)住下。本来说好25元/间,可凌晨4点多,他们又安排了2个人进来,我能怎么办呢?佛门圣地,随遇而安吧。D6()7:30起床,8:30出门。想找一向导一起登北台,没人愿意,甚至没人谈到价钱。无奈,只好找司机,准备包车上北台,几个司机都说北台下雪结冰,车子上不去。最后与一司机达成协议,车子能开到哪儿算哪儿,剩下的路我一个人走上去,他在车上等我下来。费用100元。9:15分出发,没想到出乎意料的顺利,10点就到了北台峰顶——号称“华北屋脊”的海拔3058M的北台叶斗峰。我的海拔表测的数字是3200米(我设定福州为0)。天气晴朗,遥望北面的恒山山脉,象一串小山坡。旁边的寺庙横七竖八堆着许多建筑材料。看来,来年又要大兴土木了。寒风,象刀子一样锋利,待了不到10分钟,顶不住了只好下撤。10:40回到台怀。之后,游显通寺、塔院寺、罗睺寺,万佛阁(五爷庙),然后登菩萨顶,途经广宗寺、日照市。从菩萨顶下来,已经1点,决定过河的那边,去登黛螺顶。我估计黛螺顶的垂直高度也就200多米,但也有一索道。我从左侧的小路上山,途中遇两个同路上山的在山顶修庙的工人,看我背着大包,气喘吁吁,便对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同行一会儿,见他们并无恶意,我提议:我们三人比赛吧,如果你们能赢我,我给你们每人两盒香烟。他们点头同意。等我登上峰顶时,回头看到那两位已瘫倒离我三五十米处。后来,我告诉他们:我以前每天都要登一次2倍这么高的山,你们输了也不丢脸。黛螺顶上,就我一游人和两卖纪念品的老人。庙里的僧人都躲到屋里去了。许多大殿都锁了。也不卖门票了。逛了逛,便沿1080级台阶下山。2点左右回到台怀。本来想去看一下许多网友推荐的南山寺,但我估计许多主殿一定也是锁着的。问一下班车情况,说明天10点之前没有去砂河镇(五台山火车站)班车,10以后会不会有,要看有多少乘客。于是决定包车下山。2:30包一捷达下山,车费100元。3点半到砂河汽车站。搭4点砂河到大同班车到应县下,18元。5点15分左右到应县县城前路口,天色已晚,已经没有去浑源的车了,只好坐上三轮摩托(3元)进应县县城。应县是一个僻静纯朴的地方,主街道上居然很难找到一间像样的住处和吃饭的地方。途经“应县中医院”,看到门旁一耀眼大字店招牌“大众科技”,下边写着业务范围:复印、打字、名片、照相。终于找到一住所,名叫“应州**旅馆”,单人间,公共卫生间,不能洗澡,40元。D7()6点15分起床,7点出门。天刚蒙蒙亮,走路10分钟到木塔处,木塔全称叫“佛宫寺释迦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完全亮了以后,拍了几张木塔照片,坐上三轮3元再到昨晚下车路口处,搭上一去浑源小面包。等了一个多小时8点45才开车。9:30到浑源。搭一夏利10元到悬空寺。门票55元。寺内的“大雄宝殿”大概是世界上最小宝殿吧。10点多出来,那夏利还在等。司机说上面没车了,要上恒山只能包车走。我不信,于是说好5元送我到2公里外的恒山进山费收费站。到了收费站,确实没有任何人与车(除了工作人员),于是与夏利司机讨价还价,最终以110元包括进山费(20元左右)、停车费等成交。他的车子要等我下来,再把我送回去大同的乘车路口。10点半左右,到了登山处,海拔1500M多一些。我开始登顶,走了一半路程才到收费处,门票35元,不要票只要20元。真是凑巧,12点整,登上恒山主峰——2017米的天峰岭。天气晴好,激动地抱着主峰石碑自拍了好几张。在峰顶上呆了10来分钟,下山前突发奇想,与几位好友发如下短信:“踏遍恒山,不见仪琳小师妹,顿感失落。”下山途中,逐渐收到他们的恢复,有几个特别有意思:“小心不要被灭绝师太捉去当压寨弟弟!”,“是不是被田伯光带回福州啦?”, “当心,别碰倒岳不群!”,“未遇哑婆婆是大幸,未遇不戒大师是至信”。。。。。。1点到停车场,2点搭上一到大同中巴,10元。3:15分到大同车站。打车去云岗(不打表包死25元)。3点半左右到云岗石窟,门票50元。云岗石窟共有45窟,精华在5、6、7、8和20窟。20窟是露天大佛,又是云岗石窟的标志,所以很多人在此拍照。5点左右,从景区出来,坐3路车到新开里转4路车去火车站。到火车站6点。幸运的是买到了当晚10:20开车的N206到北京的硬卧票,94元,而且还是下铺。第二天凌晨6点半到达北京,整个旅程结束。
山西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从事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食宿、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行业。第四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可待续发展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山西历史文化、革命传统、自然生态旅游特色。第五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开发旅游业,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旅游管理部门)行使旅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四)组织旅游宣传,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改善旅游环境,指导旅游商品市场开发和旅游安全工作;(六)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者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七)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八)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其他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工作。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旅游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旅游保障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的绿化、美化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快旅游道路和客运、食宿等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地区划定一定的范围,提供必要的条件,招商引资,建设以度假休闲、游览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的旅游经济园区。第十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旅游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开拓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第十一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发展旅游教育,培养和引进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第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旅游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际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第十四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经营状况和旅游活动信息,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旅游商品发展规划,指导开发具有山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文化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部门指导创建健康文明、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娱乐项目。第三章旅游资源第十六条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具有观赏和游览价值,可以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等。第十七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档案。第十八条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地)、县(市、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本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在批准实施前应当进行评审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第十九条旅游景区、景点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的转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报经批准。第二十条鼓励国内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投资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或者成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设立旅行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第二十一条国内外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设施,应当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人文景观和风景名胜保护。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每年从其门票收入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资金,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旅游、财政、发展计划等部门的监督下,专项用于景区、景点旅游资源的宣传、保护和旅游服务设施的改善。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旅游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并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新建、改建、扩建省级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书面意见,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充分论证,注意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对旅游景区、景点现有不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破坏旅游环境、损害旅游景观的旅游服务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令其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第二十四条鼓励在旅游资源特点突出、旅游景点相对集中、旅游经济效益显著的区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设旅游度假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抉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须经评审论证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报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停车场、公厕、环卫和通讯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紧急求援和游客中心,配备景区、景点导游人员。旅游景区、景点应当设置中外文对照说明牌、指示牌、警示牌,采用国际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景点实行等级评定。旅游景区、景点的等级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分别将其纳入国际、国内旅游线路,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景点采石、开矿、挖土、采沙、建坟、非法采伐、烧荒、捕猎、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和有害气体,随意设置广告牌匾,兴建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或者设施,破坏旅游资源,损害旅游景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建设各类经济开发区。禁止兴建宣扬封建迷信、庸俗低级等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设施。禁止在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围擅自摆摊、圈地;禁止摊贩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物。第四章旅游经营者第二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导游服务企业、饭店、餐馆、商店、车船公司、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度假游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第二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加入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发挥指导、沟通、服务等功能,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有关管理部门在办理旅游经营有关证件时,不得收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无合法检查证件人员的检查,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有权拒绝非法罚款或者扣缴经营证照,有权拒绝各部门强行推销商品或者强行安置人员。第三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考核、评定旅游经营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按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项目与标准提供服务。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旅游安全防范设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排的要求。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游经营者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惊险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应当经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定期检查。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造成旅游者人身和财物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旅游从业人员必须经旅游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供服务。第三十五条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或者伪造统计报表。第三十六条对饭店实行星级评定。星级饭店的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星级饭店必须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服务。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名义或者称谓进行经营活动。第三十七条旅行社设立分社和门市部(营业部),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三十八条外商投资旅行社和外省(市、区)旅行社可以组织国内外旅游团队直接到本省进行旅游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当在交通、咨询、服务或者签证、备案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第三十九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游览日程和线路,游览景点、娱乐场所和时间,交通、食宿的标准,导游服务内容和标准,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的地点、次数和时间。鼓励使用国家推荐使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变更合同的,必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者要求变更合同的,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第四十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租用有营业执照和客运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要求的车船。为旅行社从事旅游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旅行社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服务,服从导游人员的安排。第四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旅游,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变更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和加收费用。因服务项目价格下调或者不可抗力而减少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当退还相应的费用。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向旅游者推荐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第四十二条设立导游服务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督管理,但不得经营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企业应当为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旅行社聘用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的导游人员,应当与导游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必须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或者在旅行社从业;从事导游活动必须由旅行社委派,并佩戴导游证。依照本省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旅游景区、景点导游人员必须在旅游景区、景点的导游服务单位从业,从事景区、景点导游活动必须由所在单位委派。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第四十四条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游览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或者价格低于单一门票价格总和的联票、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或者搭配书籍、保险售票。鼓励旅游景区、景点向省内外旅行社组织的团体旅游者或者其他团体旅游者实行奖励性折扣售票。第四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必须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当自批准上调价格公布之日起,对国内旅游团队延迟三十日执行,对国(境)外旅游团队延迟九十日执行。第四十六条对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旅游景区、景点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度。重要旅游景区、景点接待旅游者的每日最大控制容量,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告并监督执行。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对本景区、景点范围内的旅游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旅游景区、景点不得限制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进行正常的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第五章旅游者第四十七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真实地介绍有关旅游服务的项目、标准、价格、安全等情况;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项目和选购旅游商品;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履行合同;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第四十八条旅游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履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义务,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爱护旅游资源、设施和生态环境,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因旅游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损害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旅游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投诉:(一)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自身过错未达到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未履行旅游安全责任或者其服务设施、设备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购物安全的要求的,应当通知其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五十一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通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属于旅游经营诚信单位的,应当取消其旅游经营诚信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告。第五十二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旅游投诉的电话、互联网址,接受旅游者的投诉,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应当由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转交处理,并告知投诉者。第五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泄露旅游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五天至三十天,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本省颁发的导游证的人员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景区、景点导游证的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委派,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其停业整顿。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六十条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具体的你可以上山西本地的旅游门户网站看看,也许有你需要的资料。山西旅游热线 或者是我要去山西旅游网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2019年全国导游证考试报名程序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一)全国导游证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证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二)2019年全国导游证考试报名信息审核时间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三)交费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四)打印准考证2019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