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除了自驾游,能够少了点被宰,其他的全部都是坑。特别是国内的旅游公司。购物成了必须的,理所当然的事。更甚者丑出国外去。国外游有几个团不购物的?恐怕是没有。这种不遵重消费者的行为,却成了标配。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看当时现场表现,首先老人有基础病,报的是低价团,对看不惯的事物爱发表意见,与他人发生争端而突发疾病是多发事件。不是团费高低问题,高价团一样进购物店,凡收费的团,一般都成不了,无人报。所以老年人出游凡事不可认真,保留好证据。小便宜不要,背回家都是垃圾,没啥用。
有句老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的没完美了。只有公正的第三方,依托法律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理出个一二来。依据提问者的描述,不管矛盾是怎么发生的,本人认为:作为组织者的旅行社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是旅行社是组织者,行程、游览是由其安排的,是否安排妥当和行程的安全措施全部都与旅行社有关,那一个环节有差池,都与旅行社有关,所以游客游览过程中的猝死旅行社是要负责任的。二是从这一案件中看出,旅行社有明显的过错,一者安排的导游是假导游(没有导游证);二则是导游有引诱游客的购物之嫌;三是作为服务者的导游(假的)因为推销产品与游客产生冲突,并辱骂老人,导致游客突发疾病;四是代表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没有及时的拨打120急救,延误抢救时间,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
总结:从以上四点原因来看,旅行社对游客的突发疾病身亡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是说,旅行社要承担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旅行社和死者家属都不服,都可以诉讼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