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卡办理方法如下:
1、凭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在居民健康卡发卡区县卫生局指定的联网机构均可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岁的申请人须有法定监护人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照片、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关系证明办理。具体申领流程请登录各区县的卫生局网站查询;
3、申报后的居民个人信息,经卫生局注册管理中心及金融部门最终审核后,由卫生局注册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居民健康卡的制作;
4、居民健康卡制作完成后,由邮储银行统一组织发放,或者到银行网点领取。
《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居民健康卡制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可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授权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报卫生部备案。
各地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均应当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卫生部测试审核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