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青海西宁一导游嫌游客购物少在车内发牢骚,这样的导游是应该处罚的。
西宁,青海。一位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在公交车上叫嚣着要自己吃饭,要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张小姐说,当时大家都没买多少东西,后来导游就不乐意在车上讲了很多难听的话。
她也说得很明白了,游客们买东西要拿到提成,她还要照顾家人,现在是游客回报她的时候。
部分地区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强迫导游或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复苏,所以,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能以不合理的价格组织旅游,以欺骗游客,并以其他方式收取回扣。”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不能指定特定的购物地点,也不能安排其他收费的旅游活动。但经双方同意或游客提出请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行程时,除外。
如有违反上述两款之情形,游客有权于旅游活动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旅行社提出退款,并预先支付退款,或退回已支付的旅游费用。
对违反本条例第35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收入超过三十万元的,处五倍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旅行社的经营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