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让人抓到吧,大部分景点顶多发现了不让进,不能扣证,也没有那个权力,要是带团让旅游局发现就。。。。最好借来的证别带团,,,
导游证借给别人使用得罚6分。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归纳为27种:一、扣除10分的行为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二、扣除8分的行为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三、扣除6分的行为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四、扣除4分的行为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五、扣除2分的行为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导游人员一次被扣10分的,接受旅游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扣10分。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扣除10分的行为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二、扣除8分的行为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三、扣除6分的行为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四、扣除4分的行为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五、扣除2分的行为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导游人员一次被扣10分的,接受旅游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一、当然不可以!任何证件都不得转借他人!导游证管理办法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
不可以,导游证是实名制的,而且每年也都要年审的,在旅游局里都有相关信息是不能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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