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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租房保障?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由户主或委托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同意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书面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等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初审、联审、公示等环节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申请公租房保障需要什么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申请租住公租房是什么流程?需要等多久?
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确定后,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保障对象按照配租方案,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相关部门对意向登记的保障对象进行复审。采取随机摇号为主,综合评分为辅的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并进行公示。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配租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登记为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轮候期不超过3年。
公租房可以续租吗?
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一般为2至5年。合同期满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承租的住房,暂时不能退出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在合同内约定。过渡期满后仍不退出的,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期届满后需继续承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续签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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