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以申请毕业。办理毕业流程如下:(一)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毕业登记申请后,通过自学考试所在县(市,区)考办主管部门初审后,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网上有成绩的不需纸质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现场确认手续,并领取,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二)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三)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四)考生在毕业登记时应确保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正确无误,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毕业生电子注册产生差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