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毕业后的档案,一般自己保管。因为自考是计划外招生,没有硬性规定要存哪里。按我国现有体制,只有公有制单位才硬性规定,用人必须建立个人档案。而私有制单位(包括民营单位),用人不硬性规定建立个人档案。所以,自考本科档案,看你今后到了哪个体制的单位,到了公办体制单位的,就将档案交给单位即可。到了民办单位,有要的就给,没要的还是自己保管。原因是什么?想知道吗?毕业生的档案,无非是两个用途:作为人才培养提干,必须看档案;工资、待遇,用档案有参考价值。而公有单位是有国家干部编制的,所以必须有档案。民营单位是没有国家编制干部的,有也是民营单位自家封的,并不是国家编制指标。所以,档案可有可无。
你好,自考本科毕业后的档案学校会给个人带回去自己保管,请不要自行拆封,建议放到干燥的柜子里保存。
办理毕业的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 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审核合格者,主考学校在毕业 证书上副署。 具体自考信息可以到深圳学历教育的慧灵网一查询和报名。
LZ你好,各地的毕业登记时间不同,具体以当地省份的教育考试院-自考栏目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6月份可以办理,现在就可以报名了。
自考毕业如何申请?什么时候拿证?湖北自考最近在申请毕业,相信大家毕业都申请了,那么什么时候能拿到证?上哪拿证呢?依旧是小段老师给大家做一个解答!支持记得点赞哦!
回答 您好,有工作单位的自考生,如果工作单位有存放档案的资质,就把档案放在单位。 没有工作单位的自考生毕业后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档案放到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者是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与自己的人事档案放在一起,切记不能放在自己手里。
一般是 毕业申报后20天左右
上半年是6月,下半年是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好转考/免考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法办理好转考/免考手续;未办妥转考/免考手续的,不受理毕业登记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都,应在当自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输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输者,只能到下一次办理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上半年一般是6月15日-6月20日,下半年是12月15-12月20日。一般都是有规定哪一天允许哪些专业交资料。差不多时间的时候要留意一下网上的信息。
自考档案如何才能存放到人才中心自考属于社会性考试,相关机构只负责考生的学籍管理,不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因此,从注册报考开始,在市自考办系统中,学籍档案自动生成,待我们成绩合格毕业时,学籍档案长期有效,且在学信网等网站能够查询到自考档案信息。由于自考学习的特殊教育方式,毕业后,市考办会将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原件邮寄到自己手中,此时要明白自考档案如何存放才能不影响档案的法律效力,才能不成为拿在自己手里的“死档”!汇总了四种情况,来介绍下自考档案如何存放?如何存入人才中心?一是自考大学/本科+高中档案自考大学/本科学籍档案是无法直接存入人才中心的,需要与我们统招的高中学籍档案进行合并后,形成完整的档案才能存入人才市场。二是自考大学/本科+初中档案有的城市学籍档案是从初中起开始建立,若自考大学/本科结束后,想将自考学籍档案存入人才中心,如果初中档案已经存放在人才中心,与人才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看是否能够进行档案合并后,进行自考档案存放。三是全日制专科档案+自考本科由于全日制专科档案有报到证,毕业时凭借报到证可以将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在领取到自考本科学籍档案后,到全日制专科档案存放人才中心进行档案合并后,自考本科档案就可以存入人才中心啦!需要注意的是,《档案法》规定,人才市场不接收自持档案,需以公对公的形式进行档案转递。所以,自持自考学籍档案去人才市场存放档案时,可咨询清楚人才中心接收档案的流程,或者将自考学籍档案委托给三方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
1.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网址:)。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3.考生在申请毕业登记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4.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5.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 6.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7.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省考办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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