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依靠自己自学,参加国家统一安排在每年1、4、7、10月的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它的优点是学习时间灵活适合在职人员且有些国家也承认该文凭。但该类考试需要较强的自学能力,考试较难通过率相对不高。各专业的主考院校不一样,如法律系为北京大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主考院校出题,采学分制,考够学分由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对我国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测试。 自1999年在高校开展现代远程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网络教育呈蓬勃发展的趋势,试点规模不断扩大,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网络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经教育部研究决定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04年3月1日以后入学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和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实行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以下是具体注意事项: 一、统考考试形式为机考,即在电脑上作答,需要学员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统考考试时间为每年4、9、12月中下旬,一般考前2个月前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