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B 专业名称:平面设计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1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 0694设计素描3 0695设计色彩4 05712艺术设计基础5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6 09233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3DMAX)7 09235设计原理8 08717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9 00015英语(二)10 04026设计美学11 09236编排设计12 00713字体设计13 05546系列书籍装祯设计14 10419设计调查15 10420装饰表现16 04693网页设计17 10418VI设计18 09240艺术设计毕业设计19 04317素描20 04315色彩21 10177设计基础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2学分或71学分。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平面艺术设计”方向58学分,选考课4门28学分,加考课3门15学分。说明:1、选考课英语(二)、设计美学、设计调查、装饰表现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2、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漫、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艺术设计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