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0 2 00015 英语(二) 0 3 06088 管理思想史 0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 4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 0 5 00889 经济学(二) 0 6 00054 管理学原理 0 7 00041 基础会计学 0 8 00182 公共关系学 0 9 06089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0 10 0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0 11 06091 薪酬管理 0 12 06092 工作分析 0 13 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 14 21056 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论文 15 加考课1 00164 劳动经济学 0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0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 16 免外语加考课 00034 社会学概论 0 00277 行政管理学 0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