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是遵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精神,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需求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为培养和造就从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能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上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报考对象凡具有初中、高中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不包括各级党校及部分军队院校的毕业证书)大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考大专的考生及在读本科生均可以报考,在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时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考试时间4月、10月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北京自考人力资源管理考试时间变更为:4月和10月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嘉兴学院报考单位北京自考人力资源管理的报考需要到教育部备案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