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证》的使用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无效。报到证有色联交毕业生本人自带,作报到的凭证,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白联通知联是通知用人单位该生是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妥善接待安排,应装入毕业生档案一起转递。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由学校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补发。二、报到期限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由学校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三、择业期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保留两年的择业期。四.办理报到证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或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机构需办理《报到证》的,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户档托管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统一上报就业方案数据,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辅导员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由学校联系单位的报到证学校统一办理;由个人自主择业的,需要办理报到证的在1前统一在辅导员处申请登记,1号过后由毕业生自己申请办理。个人后续派遣(一)条件要求1、未办理过报到证;2、在两年择业期内。(二)办理程序1、材料准备(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3)毕业证复印件(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后在当年内取得了毕业资格并申请办理报到证,需准备此材料)。2、学校就业办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派遣数据,生成报到证号,并确认打印;3、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三)办理时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当年6月20日—9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7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五、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条件要求1、已办理过报到证;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4、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程序1、材料准备(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2、学校就业办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3、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并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办理时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当年7月15日—9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7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六、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办理程序办理程序:材料准备两年择业期内(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原因遗失需准备,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3)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用人单位遗失需准备,需注明遗失原因);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毕业之前辅导员给我们的说明文档==看看对你有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