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总评的10%-30%,期末考试成绩占90%-70%。以南京邮电大学为例,依据《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总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由期中考试、课堂测验、课堂讨论、平时作业、课程论文、出勤情况等等综合评定。原则上,在综合评价结果中,平时成绩占总评价的10%-30%,期末考试成绩占90%-70%。评审结果如有变动,应报学院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课程是学校作为课程改革而设立的,课程分数的构成可以根据改革情况进行调整。在课程开始的时候,老师应该把评估方法公布给所有的学生。扩展资料:大学考试的相关要求:1、成绩提交后,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如果需要更改成绩,老师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后3周内提交等级(假期应当推迟),说明变化的原因,改变只能在学院院长评论和报道学术事务办公室批准。2、课程采用100分制评分,以“优”、“好”、“中”、“及格”、“不及格”作为集中实践教学的分数。3、课程的总分应该是正态分布(原则上,优秀的速度(90分以上)不应超过20%,失败(60分以下)的速度应该是1%~10%),统一考试的课程必须实现集体评分,其他课程的负责人抽查评分。参考资料来源: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