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毕业论文选考: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者,必考课程为16门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毕业论文,累计79学分。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者,必考课程为18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毕业论文,累计85学分;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分数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分数成绩,可申请免考。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