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政策。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录取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比例为40%。录取时,首先分专业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与普通考生同步投档,若投档数达不到此类考生数的40%,则按一定比例降分投档录取到调剂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