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英语的学习,继续参加下一次的统考。二、如果有下列条件,是可以免考的: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的学生,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A、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不能免考该课程;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4、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学英语”。扩展资料:学生可在学制年限内多次参加统一考试,每门参考课程由学生自行选择。学生将在学制内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毕业后只能取得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电子注册证书资格。有关免试证明的时间和有效期,应当纳入统一考试的免试条件(1)在申请统一考试时,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免试条件中规定的英语证书或计算机证书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全部学科或相应学科的免试。(2)有关豁免证书的有效期以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免试申请表格及程序(1)免试申请表由网络考试办公室制作,各网络教育院校或校外学习中心下载。(2)豁免程序如下:(1)学生凭免试证明原件到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试;(2)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免试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免试申请表》;校外学习中心应将豁免证书原件(注:非副本)及《豁免汇总表》扫描件提交网络教育学院,由网络教育学院审核豁免申请材料;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将《免试汇总表》报送网络考试办公室审核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