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0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一、报名选拔对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军事院校地方生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15日。报名程序:选拔对象在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报名(长江大学国标代码为10489),填写《2007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所在学校(校内学生交所在院系)。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后,汇总报名考生信息,集中报送我校。我校汇总报名信息后,对报名申请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各考生上网查证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领取准考证,缴纳考试费,参加考试。二、考试与录取1、报考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考试。2、普通专升本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6月14~15日要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专升本申请表,到长江大学东校区(原江汉石油学院)行政楼一楼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校内考生由院系集中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3、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2007年6月16日下午2:30~4:30专业课程4、考试地点:长江大学(详情请见考场安排)。5、录取分专业按招生计划执行。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各单科合格线,在各单科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试科目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程成绩排序),并将成绩及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6、被录取的新生凭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报到上学。三、收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考试费为80元/生。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与我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四、学籍管理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脱产学习,学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要求进行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写实性普通本科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习形式为“二(三)年制本科”;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我校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五、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与注册处邮政编码:434023招生网址:联系电话:0716-8060594六、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