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免考申办流程:1)需免考的考生每年3月(9月)1日-15日向档案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填写《免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免考课程的代号一定要在备注栏内填写清楚)。2)免考考生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准考证②毕业证书或水平证书原件、毕业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③身份证原件3)各区招考办核准后,报省自考办审批。4)考生到区招考办领取审批过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时间:4月(10月)1日-5日。
外省、市、自治区自考的考生转入我省(户口迁移)后,报考我省自考同类专业考试,可免考该专业中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下列课程:(1)公共课、公共专业基础课;(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不同类专业考试,可免考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课和公共专业基础课。跨专业的话是要加试三门课程的,免考跟加试科目扯不上关系,不知道你看到的----免考规定中“名称和要求相同的“非本专业加试课程”在哪里?
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地自考办查询审核结果
1、自学考试是非脱产的学历,是不受学制的限制,只要学分修够就可以毕业,所以不需要填学制。2、学制具体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学校的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和学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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