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育福教育自考本科和普通本科具有相同的效力。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及实施办法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了规定。该条例总则第五条:“高等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自考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自学考试在我国是有法律地位的,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自考生的证书效力及待遇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也已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国务院“自考暂行条例”仍然有效,我们必须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应该严格执行。想了解更多自考本科的详情,推荐咨询育福教育。育福教育是专业的培训机构,多年致力于教育培训领域,提供全国面授精品课程和网络教育两种学习方式,提供快乐高效、有价值的课程体验。育福教育成立多年,拥有一批专业的师资团队,为学员提供自考相关的问题咨询,同时也针对学员提供自考培训,学员取得的学历证书都是由学校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