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可以改专业的,已经通过的公共课只要课程代码与即将改的专业的是相同的,成绩都是有效的,但是需要重新办理新专业的准考证。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点参加新专业的报名。跨省转考者,如江苏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省考试院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凭原准考证和课程成绩证明在全省统一报名期间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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