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0m²,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注意事项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条规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该条文实质上是对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做出了规定,比如生产中使用的物质,划分甲、乙、丙类液体闪点的基准、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确定基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丁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戊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特性。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百度百科-防火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