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展资料: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不放松。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以有效防范较大火灾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守住安全底线,确保福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金砖会晤消防安全和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改革创新,推进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消防安全融入综合管理建设体系和消防安全诚信建设,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四个责任”,不断深化火灾防控责任体系建设。即强化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的直接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二是狠抓“四项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即狠抓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社会管理创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提升基础防范能力。即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石化特勤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今年消防工作干什么?怎么干?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1)(2)(2)(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全面、认真、正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我国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扩展资料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3)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
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 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2条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所谓预防为主,就是不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都要把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由于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以及每个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在工作中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群众,使消防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两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扩展资料:家庭消防安全知识:防火常识不得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要圈压、占用通道内的消防设施。发生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及是否有人被困等。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逃生要点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逃生。发生火灾后,往往容易断电造成电梯“卡壳”。而且电梯直通楼房隔层,大量烟气涌入电梯通道,极易造成“烟囱效应”,人在里面会被浓烟毒气熏呛而窒息死亡。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躲避烟火时不要往小阁楼、床底、大橱柜内钻。要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单位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进入陌生场所,要注意观察,选择好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发生火灾时不要盲目跳楼。三层以下的楼房可以利用绳索或把床单、窗帘等撕成条、结成绳,紧栓在窗框、暖气管等固定物上,从窗口逃生。高层住宅楼家庭宜配备缓降器、绳索等逃生装备。楼下起火,楼上人员切忌开门观看或急于下楼逃生,要紧闭房门,可用浸湿的床单窗帘等堵塞门缝或粘上胶带。如果房门发烫,要泼水降温。参考资料:家庭消防安全常识_中国消防在线
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五十多年来随着历史的变迁、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也在不断地有所更改和变化。新中国建国初期时的消防工作,基本上是参考和借鉴前苏联的有关经验,对当时消防工作的指导,主要是依据和遵循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随后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左右,国家正式提出来“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又将上述方针改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且一直沿用至今。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几十年来在全国范围的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导向和制约作用,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不可否认的史实。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消防工作方针的导向和制约作用,反映的是否较为全面和充分、在实践中是否体现出应有的成效和价值,是检查和验证其是否制定的正确和切实的重要依据和唯一标准,这一点应该是绝对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消防工作方针与现实工作之间的关系,是否非常亲和、贴切,这一点又是相对的。因为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因此只有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我们的工作方针,才能避免陷入形而上学的误区,才能因势利导地指引工作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本人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推敲,决定对我国现行消防工作方针的内容,冒昧地提出一点补充意见。具体来说,就是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后面,再加上“软硬并举,建管并重"8个字。这样一来整个消防工作方针的覆盖内容,就显得更加全面明确了,其指导意义也就更加深刻有力了。所谓“软硬并举”,就是对于有关消防工作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必须给予全面和充分重视,并摆在各级领导和各个责任部门与人员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常抓不懈。这里提出的“建设”和“管理”,包括思想、体制、队伍、工程、信息、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和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管理。这一点我确信在大家的头脑里会是比较清楚和有所感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批准的《新消防法》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根据我国2008年10月28日批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也是就是说消防工作始终贯彻执行的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八个字,也就是目前我们说的八字方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展资料家庭消防安全知识:防火常识1、不得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2、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要圈压、占用通道内的消防设施。3、发生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及是否有人被困等。4、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5、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火灾基础消防知识二十条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等6部门制订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具有语言简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特点,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第一条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第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第三条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四条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五条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第六条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第七条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第八条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第九条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第十条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第十一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第十二条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第十三条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第十四条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第十五条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第十六条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第十七条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第十八条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第十九条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第二十条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参考资料来自:百度百科-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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