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误解了,现在消防公益宣传属于社会公益消防机构,很多是消防协会的人,现在我国消防宣传这一块很多都属于政府外包制度(网上搜索“消防宣传外包”)一目了然。消防公益宣传国家是支持的,““根据消防法第一章第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我也听过类似课程,刚刚开始我也怀疑过,但是当我了解清楚以后,感觉的只剩敬佩。为什么?因为这个行业存在、因为这些公益消防宣传员在,每年成千上万的家庭,因为培训过消防安全知识减少了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权威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为消防普及教育减少火灾发生率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许我们在质疑为什么还要卖灭火器?在我们中国单位灭火器配备率达到9%,而家庭不到5%,火灾伤亡事故家庭占比例高达70%。难道家庭真的不比单位重要吗?火灾这个东西不是我们能够预料的,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火灾发生了、我们光有意识没有配合灭火逃生工具、我们能够做什么?比如,一个简单的电线起火让我们的家人能够怎么办?逃?房子不要了?不逃,命没有了!关键是高楼层起火能够逃的了有几人?灭火器这个东西难道不是每个家庭都应该必须配备吗?我听过几次培训,据我了解让你配备灭火器哪也都是自愿性的,并没有看到强制性要求,只要不冒充消防大队的人、只要产品东西有3c认证、有公安部消防网备案,哪别人卖产品就是合法的。我们不要再说别人公益宣传推广消防器材是骗子了,国家有相关规定公益服务是可以商业化、市场化的。如果没有资金运转不可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宣传服务的。别人开车出去给你宣传也需要开支成本。别人也需要生活、别人也有家庭、难道别人不用吃饭?如果让我们光工作、不给你发工资行吗?你肯定会说No。我个人认为,如果让你花百来块来买新型灭火设备在叫贵、叫别人骗子,哪我想说一个几百块钱舍不得花、难道不是对自己家庭,家人的安全不重视不负责任吗?我们千万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轻易的给一件事情下定义,那是不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