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工业出版社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本辅导教材。2、四大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扩展资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一、组织分工(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9、20日)、2016年(11月12、13日)、2017年(11月12、13日)、2018年(11月10日、11日)。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级消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