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商场从事的消防证件是参与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类考试,它的级别由底到高分5个级别,依次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考试地点设在省府或直辖市。发证机关为公安部及人力资源部。根据《消防法》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相关报考条件如下:一、参加培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各消防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二、培训内容(一)消防基础知识。(二)消防法律法规。(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基础知识。(四)职业道德。(五)消防控制室监控。(六)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七)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操作教材一:采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教材二:采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基础知识、初级技能》。教材三:《建(构)筑物消防实操培训》。三、职业资格考试流程(一)培训结束后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合格,颁发《职业培训结业证书》。(二)凭《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三)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合格者,国家人社部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四、学员基本条件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年龄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保障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