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所需资料:1、初始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5、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