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下列级别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一)一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1、学历与职业年限:(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的;(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2、专业水平与业绩:(1)在消防技术岗位上获得国务院或省部级津贴的;(2)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7位的;(3)主编或参编消防技术类专著,并有统一书刊号出版,且本人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的;(4)主编或参编2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5)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6)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5个以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咨询、评估的;(7)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以上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火灾风险评估的。(二)二类人员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1、学历与职业年限:(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3)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2、专业水平与业绩:(1)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2)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3)主编或参编1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0个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5)担任设有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满5年,管理业绩良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三)三类人员不具备上述一、二类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扩展资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连续3年滚动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连续2年滚动有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