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等,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科目:基础考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和专业考试(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与木结构、地基与基础、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 (2)执业范围: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消防工程师:是具备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 (1)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执业范围: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可以免考消防工程师。